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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问题,本人于今年六月份与李某,李某原明罗某,且身份证号与现在也不一样,但是有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房产证名字为罗某,以及中介签署购房合同,签合同的时候是写明商贷,并且等到9月份契税满两年过户,并在八月份在银行成功批贷,就等九月底签贷款合同并过户。九月份的时候我提出使用公积金贷款,得到卖家与中介同意,取消了商业贷款,准备等李某将房本解押后办理公积金贷款,十月22日,李某才成功将房本解押。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卖方名字与房本名字不符,不予受理。只能让卖家先将房本更名后再进行过户,可是这样契税票也需要变更,无法达到免增值税购房的要求,卖方是否属于违约

河北省-廊坊市 合同纠纷 2019-10-27 21:28:16
用户:134*****494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1-01 12:53:50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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