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女儿下班后乘坐同事的摩托车从人行道上行驶,被逆向行驶的小车拐入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队同小车肇事者,我同事,我方协商按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进行处理。得到三方同意,并制作了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场送给三方,认定小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我同事负次要责任,我女儿无责任。可《认定书》所指“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的定论与入院病历记载:面部伤15Cm有不符,为此我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第二天书面申请交警队'对当事人伤势轻微'的定论进行复核,交警队拒绝接收,这会影响到出院后的事故伤残鉴定吗?
山西省-阳泉市
交通事故
2019-11-01 14: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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