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关于(人员甲家里来客人了,招待之后甲把客人送回家,甲喝醉了。在回家的路上,甲被村子里的人丙拉去讨论其他事情。甲的本意并不想去,之有人员乙语言辱骂甲,甲在醉酒状态下打了乙一下。此时一起议论的其他人员动手打甲。人员乙的母亲在没有被甲碰到的情况下开始装病,耍起老赖行为。事后人员乙因为自己是残疾人,相甲索要一万五千元赔偿费。乙的母亲一直住院不出。过程中没有人打过乙的母亲)。就是这样了,我是一名高三的学生,甲是我的父亲。我后来才知道赔偿乙他们一万五千元钱。但是我认为不应该是我们的责任。最起码把甲拉过去的人要有责任,而已无论怎么样是乙先骂人,语言过激嘛,甲醉酒打了一下。责任到底在于谁?
安徽省-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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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2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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