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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 早上七点多 我的是电动车 他的是面包车 面包车是违停路边十来天 加上他的车套牌了 我骑车撞上了他的车 我们口头决定私下解决 当时车管所那边就签字解决了 车管所判电动车主要责任 面包车次要责任 电动车车主鼻骨骨折 医药费加误工费加起来一千八百多 面包车车主给了一千七 电动车买了五个多月 车子给了面包车车主让他维修 因为电动车破损严重无法维修 面包车车主私自用我们的电动车换了一个旧车给我 很旧 我不满意这个电动车 跟面包车车主也无法沟通 请问这个事情应该怎么解决

江苏省-无锡市 交通事故 2019-12-04 20:58:49
用户:189*****60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19-12-05 12:41:25

    你不是·负主要责任吗? 这样算下来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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