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根据这一个规定,先必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成立后,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建议:第一,先组建一个筹备业主委员会的小组。第二,向住建局(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成立业主大会。第三,业主大会成立后,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当选应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