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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九月中旬我被邀请去吃饭,席间请客的人几次辱骂我,当时一冲动撇个酒瓶子过去把他头打坏了,缝了四针,医药费700领他看病的人给我说花了一千多,他要我赔偿5000我没钱赔,协商他2千未果,派出所调节不成我被拘留十日罚款五百,现在他去法院起诉我健康权索赔八千多,诉状还恶意说我拒不接受调节爱上哪告都行,请问根据以上事实他有没有敲诈我的嫌疑呢?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应对?谢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行政纠纷 2020-01-17 17:29:23
用户:185*****96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1-17 19:42:59

    没有,可以健康权为由起诉你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具体以法院判决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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