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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成都阳光城的房子被拆迁了,当年是父母给钱买的,但我们一共是三姊妹,很多年前,父母给哥哥花去20万在杭州购买房子安定在杭州,给妹妹花去10万在泸州购买房子安定在泸州,我的户口在龙泉驿,父母花去10万在阳光城购买房子,如今,我的房子被拆迁了,哥哥和妹妹要来平分我的拆迁款,拆迁办给我发了通行证,我直接就用这个钱在成都市买了住房,哥哥和妹妹不依不饶要平分这个钱,说是父母出钱卖的,他们都有一份,从法律的角度讲,请问他们是否该有呢?!

贵州省-铜仁市 其他 2020-01-29 16:38:38
用户:138*****151
律师回复(2)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0-01-29 16:54:47

    你好,你们已经分割跟他们没关系。

    用户追问2020-01-29 17:12:57
    但如今,他们说我的房子是卖给大家的,关键是爸爸也不承认这个事了,爸爸决定把我的房子平分成四份,说才算公平啊
    用户追问2020-01-29 17:33:50
    但哥哥和妹妹一口咬定,说妈妈五年前在世的时候,给他们口头表态,说他们两人各有一份,如今还有一份要分给爸爸作为养老金,请问我该咋办呢?!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1-29 17:26:28

    你好,虽然是用你父母的钱买的,但按你父母的意思,你父母已对你们三兄弟各自作出了安排,可视为父母对三兄妹作出的赠与,因此,父母对你作出的赠与是属于你个人的,其他兄妹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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