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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俩个双胞胎女儿,孩子她妈在孩子七个月就和我离婚,现在孩子三十个月了,孩子她妈不给我抚养费怎么办?她每个月应该给俩孩子多少抚养费??

吉林省-辽源市 婚姻家庭 2020-02-03 20:34:23
用户:188*****44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2-03 21:14:41

    若经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其按离婚协议支付。若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判决书已经确定了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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