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的临聘人员,2011年4月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招为临聘上班至今,当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直到2019年随着临聘人员的增多,单位才统一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当时临聘人员只有3人,现在陆陆续续加成了三四十人。今年元月22号晚我突然收到办事处通知,说是因为年龄在40岁以上被清退,我是1972年的,可我离退休只有2年多了,我也是第一批招进去的,一直在办事处上班了9年多,我平时工作也积极认真,多次被评为先进,我被清退时办事处仍然留有16个临聘,请问法律是否有规定年龄大了就要被清退?我有理由可以留下来继续上班吗?
湖南省-长沙市
劳动争议
2020-02-07 1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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