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20年1月10日正式通过正式流程提报完成离职,但公司12月工资原于1月15日春假前发放,但一直不发,以2019全年度销售业绩不达标的理由全部扣除12月底薪以及四季度业绩奖金(四季度业绩奖金即10-12月三个月业绩达成所得绩效奖金。备注:原需跟12月工资一起发放)。而且公司还说要把2019上半年所得绩效奖金全部扣除,,所以最终12月工资底薪+四季度绩效奖金全部扣除以作抵扣,请问这样是否违法?我该准备什么资料以便举报?
广东省-佛山市
劳动争议
2020-02-09 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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