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犯罪嫌疑人以前是合租又是朋友,他给我说,叫我看见哪里有车然后告诉他,因此犯罪嫌疑人将车盗窃走,最后犯罪嫌疑人将车卖掉,发了五百给我交房租(一起合租,房租每个人都要交,因此他才发了五百给我!)事情经过:一月13犯罪嫌疑人打电话问我哪里有车,跟我同行一个朋友告诉我位置,我就在电话里告诉犯罪嫌疑人了,犯罪嫌疑人偷走了车。后来犯罪嫌疑人去把车卖掉了,因为合租房,他给了我他的房租钱500块,每个月房租1000,我的是我自己出的,在派出所接受调查过后。因为疫情,家长签字取保候审,第一次次犯事,没有任何档案,因为我有抑郁症焦虑症,判下来拘留或者判刑我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请问一下,此事我有什么法律责任。
贵州省-遵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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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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