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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焦作市启达置业有限公司,武陟县和平路北段开发的公元596小区买的商铺,当时签的是商铺买卖及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我是一次性交清了所有房款,开发商给经营管理3年,每年返商铺租金,开发商说3年内办房产证,3年内办不成房产证,返还所有房款。我是2018年11月1日买的商铺,1年托管到期开发商没有返我商铺租金。我想问一下①有公司红章合同,有公司收款票据,能向法院起诉吗?②起诉开发商不返租金,不讲诚信。③不想买开发商的商铺能要回我的房款吗?

河南省-焦作市 劳动争议 2020-03-01 13:39:05
用户:139*****385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3-01 13:52:07

    商铺买卖合同和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现在开发商逾期不支付所收租金,需要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您想解除买卖商铺合同,需要看买卖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解除的条款。

  • 张海啸律师

    月帮助31人

    回复于2020-03-01 13:55:22

    你好,一年租金未支付可以要求支付租金,但是不能退房款,三年不能办产权证才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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