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有一条写的是: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三个月实发工资及相应的培训费等其他甲方支出的费用。公司从来没有给我支付过培训费用。我工作没满合同规定的三年,于年前跟老板提出辞职,并跟老板商议好过了年三月份正式离职。老板当时也同意了。可是过了年由于疫情问题,公司一直没上班。直到三月中旬,我联系老板请求复工并完成交接,老板有以我违反合同期限为由,拒绝我复工并不愿支付我年前1月份的工资。请问我没到合同期提出辞职真的违约了吗?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0-03-16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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