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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朋友欠我43000元,一直没有还,当时写的欠条也过了好几年了,我想让对方重新写过一张借条,表面对方还是欠我43000元,我应该让对方写下借条 还是欠条,内容应该如何表述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福建省-龙岩市 债权债务 2020-03-18 21:47:25
用户:181*****591
律师回复(1)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0-03-18 23:13:43

    直接写成欠条就可以,把之前的事情也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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