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老公和他朋友之前是开房产中介的,去年有人利用自己原来开教育机构的场地骗伙入资我们公司,占有百分之30的股份。但是他不是用自己的名字,用他情人的名字,说是他有好的人脉可以给公司带来好的房源资源,之前答应的签协议到最后我们搬到他那里办公以后他也没有签,每次都以我们都这么熟了他不会坑他们的来推诿,但是在这期间,第一次以他这个场地需要交物业费了10万元让我老公他们出钱4万元,后面每次开单分红大概有7-8万元,还动用了公司的1万块。后面发现他骗我们是因为物业来要房租,他说他场地的房租都交好了,结果他都没交差90多万房租,现在别人还在给他打官司,我想知道像这样他算诈骗吗?
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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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0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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