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骑电动三轮车,与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相撞,对方骑电动自行车人载有2人,一名21岁女孩子脚部扭伤(已拍片轻微骨折,回家疗养),一名11岁男童从电动车上摔下,头部轻微擦伤无出血(CT检查有肿块,住院治疗)。因我本人是撞红灯,交通认定书判全责,对方检查费,住院费我已交7000元,男童经住院治疗后,已没大碍,我提出再支付一些疗养费,让孩子回家疗养,对方以孩子没有完全好为理由,不出院。如果对方一直不肯出院,我本人也不打算再继续支付医疗费,就等法院的判决,再支付。我想咨询一下,交通全责,法院就会判全责吗?对方骑电动自行车搭载2人,是否要承担部分责任?
河北省-邯郸市
交通事故
2020-04-05 13: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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