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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997年购买合同制工人,一直到现在才知道社保局、档案局等都没有个人资料。今年都块50岁了。找单位,单位推脱。说以前领导弄得,他们也不知道。找社保局,说没有见过单位移交的资料。不能办理社保,请问该怎么办?

安徽省-合肥市 劳动争议 2020-04-07 14:59:42
用户:187*****066
律师回复(3)
  • 曹玉宝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0-04-07 15:16:50

    你好,只要有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交纳社保,可以在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 王旭律师

    月帮助6人

    回复于2020-04-07 15:22:22

    你好,可以申请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 回复于2020-04-07 15:24:27

    用人单位遗失人事档案应由用人单位按《关于企业职工人事档案失落问题的复函》(沪劳关〈1997〉9号),负责为劳动者补建人事档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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