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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芜湖人有兄妹共三人,母亲已去世现老父亲健在。几年前父亲名下的单位福利房拆迁安置了两个单元房,弟弟和老父亲各住一个单元房。因父亲的房不是全产权,其中40平米是廉租性质,所以办不了产权证。去年姐妹俩出资20万买下了40平米给父亲居住,原本可以办证了,因家人意见不合没有办理。请问律师,在这种现状下父亲能不能立遗嘱把两套房都给儿子?两个女儿现在该怎么办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安徽省-芜湖市 婚姻家庭 2020-04-08 12:04:18
用户:139*****98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4-08 12:10:00

    你好 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立遗嘱的 先协商办理产权证 不行就通过诉讼处理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58人

    回复于2020-04-08 12:20:08

    先办理产权证或者先诉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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