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驾驶一辆大货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两人受伤,经攀枝花五医院一系列的检查后,两人均为轻伤,现目前一人已经出院,另一人住了十一天,主治医生已经告知可以出院回家修养了,但她并没有出院的意愿,我现在该怎么办?这次事故责任书我占百分之九十的责任,交警队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目前没有出院的伤者是摩托车所载的乘客,63岁。我目前已经垫付了接近两万块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块的交强险,我的第三者保险买的是100万,打电话让保险公司拿第三者保险继续垫付,保险公司说他们只有交强险垫付,并没有第三者保险垫付的责任,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谢谢!
四川省-攀枝花市
交通事故
2020-04-28 08: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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