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兄弟俩有一套共有财产的住房一套,套内面积61平米,哥哥占10%,弟弟占90%。他们还有三个亲妹妹,之前就说好哥哥的那一部分房产等他过世后给弟弟的,哥哥的生活起居均由弟弟负责,三个姐妹既不照顾也不负责哥哥的生活,一切交由其弟弟。哥哥精神和自理能力有问题,生活都由弟弟照顾,弟弟也是法定监护人,有监护人证明,哥哥生病7年之间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养老院的费用)均由弟弟承担,前不久哥哥因病去世,丧葬费用也都由弟弟一家承担,并料理万后事。现想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成弟弟单独所有,但是有一个妹妹不愿意签字,请问这过户必须三姐妹同意签字吗?还是说有什么不需要她们签字就能解决的方法?跟妹妹打官司,法院会判给弟弟吗

浙江省-宁波市 其他 2020-05-03 18:55:19
用户:139*****341
律师回复(1)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94人

    回复于2020-05-03 19:13:32

    口头说的给没有用,需要有遗嘱才可以,否则其他继承人有权利继承,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确认

    用户追问2020-05-03 19:16:20
    那遗嘱需要公证吗?如果其中一妹妹不同意签字,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2020-05-03 19:21:31
    不需要公证,他不愿意签字,你这边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诉继承你应得份额
    用户追问2020-05-03 19:28:07
    那遗嘱写了他的一部分给弟弟所有,可以拿着遗嘱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律师回复2020-05-03 19:35:17
    有了遗嘱还需要去做继承手续
    展开全部4条回复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9*****34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