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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起诉书 原告:李晓龙,男,汉族,1990年05月12日出生,住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刘集镇涧西村路东组911号,身份证号码:3229016,手机:。 被告:于欣彤,男,汉族,1991年6月11日出生,住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团结街一委五组,身份证号码:2205815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元; 2、从2020年5月1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都是广达制造集团的两名普通员工,住在同一个宿舍达丰生

江苏省-宿迁市 债权债务 2020-05-04 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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