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3月1号跟我老板从大厂出来做事的。他在外面包活做。我给他打工。2018年5月1号开始给他管理一条机加线。一直做今年4月16号。今年我是2月21号出来工作的做到4月16号。我老板不在这个厂做了。叫我去另外一个工厂工作。我说去另外一个工厂工作我就不做了。他也同意了。后面他知道我还留在原来这个工厂工作。其他员工的工资都发了。就我的工资不发。我就问他要。他和工厂里面签的合同他不做了。厂里面罚了他的款。我发信息给我老板。他说厂里面发了他2W块钱。他要我也承担责任,我一个打工的一个月就几千块钱。
一个多月的钱一分钱没有给我。我也家庭有小孩的人。所以我在线问问。我的工资还可以要得回来吗?
广东省-惠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5-14 1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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