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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家老人与她孙子曾立过遗嘱她把她的老房子给她孙子但他孙子要进行赡养,但现在她孙子却指使她母亲对我家老人进行殴打,并把我家老人赶出来,现在我家老人想告她孙子没有按照遗嘱规定进行赡养还指使她母亲对进行殴打和驱逐,不过现在这个房子的房产证是他孙子的,可是我家老人有以前房子的房产证,和地皮证,因为我家老人年纪大了所以委托她女儿行驶她的一切权利 让她女儿替她告,让她孙子对她的老房子进行索赔,并把原遗嘱作废,我们这方告赢的可能性大吗?

河南省-周口市 其他 2020-05-17 19:50:35
用户:185*****63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5-17 20:05:09

    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予,受赠人未履行赡养的义务,你家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用户追问2020-05-17 20:19:42
    那我家老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委托她女儿进行告吗 ?告她没有履行遗嘱 并指使她母亲殴打老人 可以告他母亲虐待老人吗 并进行索赔可以告赢吗
  • 张瑞文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0-05-17 20:08:44

    你好,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超过一年,且房子已经完成了变更登记,败诉的可能更大。原告只能是老人,女儿可以作为代理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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