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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亲是公产房承租人。女儿婚后,父亲与女儿订了赠与协议,房子承租人变更为女儿。但协议写只赠女儿一人。没公证。两年后公产房买断。承租人已变为女儿了。父亲出资。又补充了一份协议。又表明房屋只赠女儿。请问协议有效吗。女儿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婚姻家庭 2020-05-23 15:51:13
用户:147*****810
律师回复(2)
  • 张牡律师

    月帮助59人

    回复于2020-05-23 15:56:48

    协议有效的。房产属于女儿一个。

    用户追问2020-05-23 16:02:19
    协议打印的,只有签名无按手印可以吧?
    用户追问2020-05-23 16:03:33
    如果男方怀疑,要诉讼,怎么辨别是否真实?
    律师回复2020-05-23 16:03:54
    房产证的名字是谁呀?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27人

    回复于2020-05-23 16:27:50

    如果已经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中一人,是受赠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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