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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同学做担保,没有及时偿还,我被同时列入失信人,我想通过还钱消除失信人身份。我想问需要还多少钱?有什么程序?如何具体操作? 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4万元及支付自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已付利息5000元在利息款中扣减)。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广东省-湛江市 经济金融 2020-06-02 14:04:37
用户:185*****886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6-02 14:07:12

    按判决书偿还,要联系执行该案子的法官。你偿还完了以后可以想你同学追偿。

  • 王旭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0-06-02 14:10:17

    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会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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