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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9年9月入职的德州学院。2020年1月完成的省人设备案。2020年6月打算辞职。这期间没有与学校签订任何协议,学校也未发放任何补贴和安家费。目前是试用期。档案已在德州学院。辞职时学校让交安家费的20%也就是5万元违约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山东省-德州市 其他 2020-06-10 08:54:17
用户:176*****129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6-10 09:21:28

    你好,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是没有依据的。

    用户追问2020-06-10 09:23:06
    学校让交违约金的这个做法,是不合法的,可以这样理解吗?
  • 回复于2020-06-10 09:28:56

    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拿到安家费,双方没有对辞职违约进行约定,学校的要求不合理。

    用户追问2020-06-10 09:31:08
    如何走法律程序呢?
    律师回复2020-06-10 09:31:54
    你没有交就不用走法律程序的
    用户追问2020-06-10 09:41:11
    档案已在德州学院,如果不交违约金,学校不给档案。到新单位落编需要档案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吗?
    律师回复2020-06-10 10:47:01
    你让学校提供让你交违约金的证据,协商不成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
    用户追问2020-06-10 14:44:23
    请教一下,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学校让缴纳违约金,具体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哪一条项?
    律师回复2020-06-10 14:45:18
    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要求支付你支付违约金是没有依据的。
    用户追问2020-06-20 18:01:55
    请问购买国家发明专利,违法吗?
    展开全部7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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