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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三个多月,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突然公司说我不符合用人要求,要求我主动辞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说明,六月四日转正,并且在六月七日,周一,突然说转正需要考试,这个在应聘以及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制度里未加反应。想请问律师,这种要求我主动辞职,是否合法?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劳动争议 2020-06-22 16:33:32
用户:150*****718
律师回复(2)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72人

    回复于2020-06-22 16:34:55

    公司做法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户追问2020-06-22 16:36:55
    我应该怎样做
    律师回复2020-06-22 16:37:35
    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另外你还可以主张两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用户追问2020-06-22 16:38:25
    如果合同是给我了,因为自己忘了没有签订呢,但是劳动关系属实
    律师回复2020-06-22 16:49:48
    那前面的经济赔偿金,你是可以要求的,只是后面没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45人

    回复于2020-06-22 16:41:19

    你好,这是不合法的,事实上你已经转正了,而且没有签订合同,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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