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现在的丈夫是二婚,2018年认识的,19年1月份办理了结婚证,婚前商定为了要和他妈妈住一起方便照顾,他妈妈把房子过户给了我老公名下,我老公用原来答应我买房子的钱给了我老公的弟弟8万元作为补偿。因为我婆婆的房子比较小,不够住,我老公又买了旁边的一处房子,准备和我婆婆的房子打通了重新装修一起住,为了公平起见,后买的这套小点的房子由我付税钱,写到我名下(婚前办理的)。后来还没等装修我婆婆反悔了不跟我们一起住了,这样婆婆的房子虽然在我老公名下,但还是婆婆住着,我们需要重新买房,没有首付,只能卖掉我名下的房子,现在我名下的房子已经卖了正好交了首付,装修期间我和老公吵了几次架,现在他跟我提出离婚
辽宁省-丹东市
婚姻家庭
2020-07-01 1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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