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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的责任,老母亲一位,今年81岁,聋哑人二女儿已经照顾10年,这10年每次住院,三个女儿轮流,住在老五家,过春节或平时老五回家,就和老五家人一起吃饭,也就是说,得到老五的照顾,但一年老五也就春节回家一次,老大,老四不管,最近老母亲受份,协商赡养老母亲的生活和生病住院失败,家有老大儿子,老二聋哑人女,老三儿子肺癌去逝老四儿子,老五儿子,老六女儿,离异,老七女儿,请问儿子和女儿应该怎样合理分担养老母亲的责任

湖北省-潜江市 其他 2020-07-01 13:43:58
用户:188*****61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7-01 13:46:32

    儿子女儿有赡养能力的,都有义务抚养,协商不饿了的,可以要求平均负担

  • 回复于2020-07-01 13:47:43

    只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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