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朋友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年前,佳木斯市人事局吸收录用了一批工人为干部,我朋友当时也培训了,也考试了,合格后承认了干部身份。可是今年在涉及到提拔干部的时候,市委组织部审核拟提拔干部的档案时,发现2018年至2019年市人事局吸收录用的干部都没有省人事厅的干部指标卡,这样的人员有4.5百人,市委组织部认为这不符合档案要求,不予承认我朋友的干部身份,也就是不予提职。请问,这种做法正确吗?符合行政许可法吗?我的朋友他们怎么维权呢?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行政纠纷
2020-07-08 18: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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