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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属于收养法之前88年抱养的,现因为特殊原因,有关部门要我提供合法的收养手续,为此我跑了民政局和公安局以及有关政府部门,但是他们都说没有办法提供合法手续,听说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我就去了当地的公证处,可是公证处却说我有个哥哥,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不能办理公证。那么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补办合法手续,假如办不了,我又该怎么维护自身利益。最主要的是,我的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假如是我该怎么证明,假如不是,那么我又该怎么做!律师,这件事真的困扰了我很久,我为此真的很困惑,我要怎么才能证明我这个人的合法性?

湖南省-长沙市 婚姻家庭 2020-07-09 19: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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