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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生在2005年至2012年,车站违反巜中华人民共和国车站收费规则》,我的合法收益受到严重损失,于2020年去交通局信访车站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于5月29日在交通会议室和车站负责人也碰过面了,并承认客票是按车站协议(车站协议是违反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车站收费》)结算的,见面后交通局也说了先认定结算协议的合法性再往下谈,结果交通局大变脸,不在理我,也不给我答复书,在派驻组的干扰下才给,在答复书上说结算协议不作结算证据,属于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我有交通局了解情况时的全程录音)

山东省-济南市 行政纠纷 2020-07-13 16: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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