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三人合伙开公司,大股东占的股份最多。公司维持一年半,结束经营并解散公司,还有部分资金及经营时公司产品获得的利益都在二股东手上。现在大股东主动放弃他所属股份,并写下一份放弃股份声明,余下的资金由另两人按当时投入占比合理分配。但是二股东以各种理由拖延分钱给三股东,现还要求在合同写上一条“如果以后大股东反悔,必须如数退还金额”。请问二股东要求写的这条有必要写上吗?二股东拒绝退还钱,作为三股东的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广东省-茂名市
公司法律
2020-07-27 1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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