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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直按时交,但是物业从未尽到他的服务,2017年开始没有再缴费,2019年去物业交水电费与物业发生口角,派出所有记录,2020年8月1日去物业交电费,物业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拒不充电,拨打市民热线没有回复,8月3号给高新区物业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打电话后,物业同意交电费,但是每次限额50度电费。又给高新区物业科打电话投诉,高新区物业科给的回复是要自己协调,他们没有办法给物业做出任何处罚,物业没有协调的意思,物业科也没有要求物业整顿,物业现在就是要求交物业费,但是不整改。物业科是否包庇物业,物业据不整改,怎么走法律途径

山东省-淄博市 其他 2020-08-03 21:27:53
用户:133*****165
律师回复(1)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0-08-03 21:52:51

    你好,这里面有两层法律关系:一是物业不能以任何理由,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对此可以起诉!二是对于物业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去当地房管局物业科投诉。具体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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