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一直按时交,但是物业从未尽到他的服务,2017年开始没有再缴费,2019年去物业交水电费与物业发生口角,派出所有记录,2020年8月1日去物业交电费,物业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拒不充电,拨打市民热线没有回复,8月3号给高新区物业科、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打电话后,物业同意交电费,但是每次限额50度电费。又给高新区物业科打电话投诉,高新区物业科给的回复是要自己协调,他们没有办法给物业做出任何处罚,物业没有协调的意思,物业科也没有要求物业整顿,物业现在就是要求交物业费,但是不整改。物业科是否包庇物业,物业据不整改,怎么走法律途径
山东省-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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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 2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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