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
第一、我们结婚的时候老公的父母出资为老公买了一套婚房,这套房子属于公司集资建房,所以从恋爱开始买断断续续的,直到婚后第二年孩子出生了才付完了尾款,买时13万,目前价值35万左右,写的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公公有钱,加上地方习俗婚嫁一般由男方安排住房,确实是公公全部出资,我们年轻夫妻一毛不拔,这样的情况,如今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第二、婚后第八年,第二个孩子出生后,公公再次帮我们按揭了第二套房子,房子价值60万,首付款20万和现在还月供装修仍然是公公负责,我们年轻夫妻继续一毛不拔,写的是我老公和公公两个男主人的名字,那么作为老公和公公配偶的我和我的婆婆老公的妹妹(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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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6 15: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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