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15入职小米之家新华联店销售,于2020年9.31号离职,离职原因: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未按约定时间发放工资,拖欠7月奖金2000元,办理离职当天要求公司出具一份工资明细表和离职证明未果,当天答应15号结算工资,15号给老板发微信要求结算拖欠奖金及工资被拉黑,随即该公司负责人在工作群发布一条通告,扭曲事实影响我本人名誉,该通告截图由同事给我转发,9月16号凌晨发放工资,未给工资条,追问无果,未发放7月份奖金2000元。劳烦律师帮忙分析这种事情怎么处理
青海省-西宁市
劳动争议
2020-09-17 14:46:34
用户:15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