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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公司HR出通告,告知全体员工10月1日至10月3日国庆假期推迟至10月8日至10月11日,10月1日至10月3日正常上班,(不算3倍 不算2倍 就是普通正常上班),领导也不让请假,请问这种事情能不能直接上劳动局,这种安排公司是否合理合法?

浙江省-台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9-21 23:00:37
用户:176*****83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9-21 23:07:56

    你好,对于这种安排需要去全体公司员工同意的。法定节假日工作应当发放3倍工资,而不是简单的将日期向后瞬移,作为劳动者你们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也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律师回复2020-09-21 23:08:41
    法律依据: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户追问2020-09-21 23:15:11
    我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请假领导不批准,也不放假,是不是可以直接不用去上班。
    律师回复2020-09-21 23:23:55
    实际上你要是还想继续在那儿工作,你还是得去,你想想要是你直接不去,领导以后不会给你好脸色看的。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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