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恳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以下情况,作为劳动者需要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1、入职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以不合理理由分别提出2次延长试用期,将原本6个月的试用期足足变成8个月
2、劳动者迫不得已和公司签署了延长试用期协议,而在延长的试用期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方式劝退劳动者或者逼迫(比如职场pua、压榨劳动力等)劳动者自动离职
以上同时发生的情况下,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9-22 23: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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