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店铺转让给另一个人,我之前接手的时候也是在上一个店主手上转过来的,现在轮到我转给接手我店铺的下一家,这个店铺的合同里房东有写不能进行转让,但是这条街上的门面大家都在转让,我接手的时候房东给我签了合同也收了我的租金,这应该算是房东默认我接手店铺的过程了,也默认了上一家店主的行为吧?现在接手我下一家的人起诉我,说我不具备转让店铺的权利,让我把转让费退给他,并退给他交给房东的押金和租金(我转店的时候有几天的租金没有支付)我和下一家谈转让的时候并没有文字纸质版的约定超时的租金由我负责,说白了我转给他之后,房东与他签订合同爱你收了租金和押金,已经转让成立了,与我无关了,但是下家执意要起诉我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0-09-30 2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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