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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路上行走,被骑电动车(无牌)撞坏腿(骨头裂缝)。交警已判定骑电动车者全负责。可是肇事家庭总是找理由不赔偿医药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交通事故 2020-10-04 16:58:45
用户:152*****350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0-04 17:00:11

    对方不赔的话收集好证据直接起诉就成。

  • 回复于2020-10-04 17:00:18

    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0-10-05 09:56: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  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具体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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