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光棍二叔,今年六十五六了,腿脚不方便,七几年去了东北大姑家,走时身体很好,不知哪一年在那里落下病,他也不说哪一年得的,中间八八年回家一次,腿就不得劲了,但能做家务,在家呆了一两个月又走了,前两年俺大哥让他回家,给他办了低保,都是俺大哥跟嫂子管他,现在的身体都不能自理了,俺嫂子想让俺叔去东北呆段时间,东北不让去,还说要告俺家,如告俺大哥,东北有没有责任管俺叔,因为年轻时在大姑家像保姆一样干活,我今年记事以来俺叔没帮俺家做过任何事,俺叔几岁就没了父母,是我父亲把他养大,我父亲比俺叔大十几岁,如告俺大哥,该怎么判呢,谢谢
山东省-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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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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