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5日在浙商红星美凯龙芝华仕购买了沙发(非定制),21年1月5日到货。购买时,销售没有说沙发有电动位不能靠墙摆放,需离墙一定距离。10月11日,我知道不能靠墙摆放之后找到商家想要退款,商家说已经和厂家订货不能退!后来我提出,我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退货!商家提出30%的赔付金额,我认为我这个赔付金额不合理,要求商家像我出示沙发订货单和与供货商约定的违约条款,商家一开始答应可以提供给我,后来反悔拒绝提供!红星美凯龙商场方面认为我不是在商场统一收款处付的款,所以不能享受他们的售后政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协调,非常感谢!
辽宁省-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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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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