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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24周岁,我想在我户籍所在地开一个无犯罪证明,公安网,显示11年6月有个殴打他人,被殴打人信息没有,那会我是一个刚满13周岁的孩子,现在系统就显示我有犯罪记录,当时我也没有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办理此案的民警也没有明确署名!被打方也没有验伤行为这种情况该怎么去处理,13周岁是否可以接受行政,刑事处罚,是否可以留此案底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刑事辩护 2020-10-25 13:54:57
用户:155*****302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0-10-25 14:04:03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用户追问2020-10-25 14:06:00
    你好,不满14周岁留有案底 当地派出所报案的失职,是否可以起诉,要求撤销案底,
    律师回复2020-10-25 14:09:26
    你应该去当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问清楚系统里显示的是报警记录还是违法犯罪记录,如果单纯是报警记录就没有问题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张牡律师

    月帮助59人

    回复于2020-10-25 14:09:15

    这种情况应当要撤销这个案底记录

  • 回复于2020-10-25 14:11:49

    未成年案底一般是封存的,如果没有发生过可以提出异议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0-10-25 18:08:59

    你好,13岁不构成犯罪,也不构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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