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乙方)与投资公司(甲方)签署一投资合同,现合同到期但因甲方投资严重亏损,未能预期兑付本金和收益,而且甲方现处在一些纠纷中,公司账户暂时都被冻结了,短时间是无法履行合同责任。
因此甲方提出资金分期的方案,协议书是甲方法人以私人身份作出的资金分期承诺,如果签订了,原合同需回收。基于此情况,我的疑问如下:
1、以甲方法人私人追加的协议书,是不是成了私人借贷的关系?
2、签订协议书后,如果甲方最后并没有按承诺分期兑付本金,在没有了原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向法院起诉的话,是否成立?
3、基于这个情况,应不应该签协议书?还是直接保留原合同等待或者向法院起诉更有保障?
盼复,谢谢!
广东省-中山市
债权债务
2020-10-26 0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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