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房东,将个人一处房产委托给托管公司打理,但连续2个月未收到房租,根据委托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托管公司)导致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时间支付租金达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可目前该房屋已被托管公司出租给租客,租客已支付半年租金,租客实际使用才2个月。请问我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如何解除?(是发告知书还是需要同托管签订解除合同),另外如何收回房屋?可以直接要求租客搬家吗?因托管公司无法退还租客余下租金和押金,租客不同意搬家怎么办?房东可以强行收回房屋吗?
湖南省-长沙市
经济金融
2020-10-27 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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