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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七日发生在北站门口,我方正常行驶速度慢,对方骑电动车过斑马线,我方把对方碰倒。 事故认定,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但对方觉得他们没有责任。昨日对方出院,我方没有去看望,于是对方认为我方态度不好,双方目前无法好好沟通。对方说已经找到委托人了,估计有人脉。医药费我方垫付六千。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起诉,我方的胜算多少。

安徽省-阜阳市 交通事故 2020-10-29 09:52:30
用户:180*****124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0-29 09:56:29

    你好,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在商业险限额内按比例赔付,保险不能赔偿部分一般由驾驶人按比例赔付。对方主张赔偿项目及金额要有证据支持、合法合理。

  • 回复于2020-10-29 10:16:51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的话,不管您或者是对方认为自己有没有责任,法官也都是按照责任认定书上来判定责任,您这边可以委托一个律师来计算一下,对方的伤情构成几级伤害以及伤害对应的一些医疗费误工费大概是多少钱。不存在什么胜诉或者败诉的问题,他们告您也只是让法官判定您到底赔多少钱

  • 回复于2020-10-29 10:37:06

    要看对方的诉请是什么,有无法律依据和相应的证据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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