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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欠债40几万!去世后老人社保有36000元!阿姨说她要拿6000元去!但是资料已经交上去了不知道拿不拿的下来!就算社保钱拿下来了可是老人的债务都不够还阿姨怎么还要拿6000元去!我不接受他这个社保钱只用于还债!如果阿姨拿6000元去是不是这个债务就由她拿还!但是这个社保钱他们说是安葬费用!可是老人去世安葬费用全是我们出的阿姨没拿一分钱出来!这个安葬费用阿姨为什么要拿6000元去!那是不是我们安葬的那是不是这个钱就我们要!我们要这个钱属不属于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我们不要阿姨拿6000去其余还债是不是阿姨就继承了这个遗产那么后期的哪些债务都归于阿姨来还债务

重庆市 其他 2020-10-30 02:30:26
用户:177*****379
律师回复(4)
  • 周敏律师

    月帮助128人

    回复于2020-10-30 06:07:35

    不继承老人遗产,可以不管老人的债务,继承了只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

  • 张朝春律师

    月帮助63人

    回复于2020-10-30 06:37:09

    你好,如果是安葬费,就只能用于安葬事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只以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人

    回复于2020-10-30 07:36:26

    继承人仅在继承财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义务,也就是还债金额不能大于继承的金额。

  • 回复于2020-10-30 08:33:44

    你阿姨不应该拿6千元,应作为安葬费。阿姨拿了6千元,6千元还是要用来还债的,以6千元为限。

    律师回复2020-10-30 08: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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