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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合同于2019年7月30日起2020年7月30日到期,后来继续录用没再给签订合同,2020年10月30号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我已向公司提出了辞退赔偿要求,公司现在又要把我调离岗位,让我继续上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0-11-02 13:51:21
用户:132*****715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0-11-02 13:55:24

    你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 回复于2020-11-02 13:55:42

    调理岗位也是需要员工同意,不同意的话逼迫员工离职,一样给补偿

  • 回复于2020-11-02 14:02:46

    你好,调岗需要协商一致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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