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8月22领证,婚前男方借钱买2手房,暂无房产证,与原房主签订协议(有公证),婚后蜜月旅行(约1w)婚内旅行几次男方付大部分,粗略计算2w左右,家里做了个榻榻米1w左右,去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几万块钱,现有存款约7万左右。
女方婚前存款6万左右,存放的银行卡与婚后日常开销使用的银行卡是同一张,婚后女方负责家里的日常开销,除了买保险(约1w左右)没有大的支出项目,现有存款约19w
如果协议离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女方想争取男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赔偿,男方可能要求婚内财产全部平分,请问女方还要不要争取这一部分的赔偿,相比之下哪个对女方更有利?
广东省-揭阳市
婚姻家庭
2020-11-03 13: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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