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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因岳母肿瘤转院病危和不和,未到医保中心备案,至使二十左右万医疗费无法报销。后通过市长热线,医保中心询问两回,结果还是未备案不予报销。这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我们交着医保,有医院转院证明,到正现辽宁肿瘤,就只因未盖章,使我们的权利和利益受貝大损失。望高人指点,能不能通过中央巡视但去解决。

辽宁省-朝阳市 医疗纠纷 2020-11-05 13: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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